各二级单位:
为了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大学生发奋成才,在全校形成一种锐意进取、崇尚荣誉、追求卓越的良好精神风貌与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我校拟在在校大学生中评选荣誉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学习成绩优秀,参评的本科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0%(升华班、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的比例为前15%),且无不及格课程;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优秀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
3. 积极参加各项学科竞赛、成绩突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满足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1)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在本科生成员中排名第1);
(2)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在本科生成员中排名第1);
(3)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在本科生成员中排名第1);
(4)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
4.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社会实践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5. 注重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步骤和评选材料
1、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申报,各二级单位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送本科生院特色教育办审核,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2、被推荐人填写《中南大学荣誉生登记表》(附件1)。
3、院系填写《中南大学荣誉生院(系)汇总表》,并按学号顺序排列登记表,于11月16日下午四点之前上交本科生院特色教育办(一办公楼106室),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表至邮箱:jgk@ csu.edu.cn。邮件主题:××院(系)荣誉生;文件命名为:院(系)代码+院(系)名称。
三、补充说明
已被评选为荣誉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四、截止日期
请各院(系)将评选结果于11月16日下午四点之前报到本科生院特色教育办,逾期作废。联系人: 本科生院特色教育办公室(88836120),联系人:欧阳辰星。
附件:
1. 中南大学荣誉生登记表.doc
2. 中南大学荣誉生院系汇总表.doc
本科生院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