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室: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了解实验室发展情况,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13] 51号文件《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办通[2013] 129号文件精神,请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科研论文和项目等方面,涉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实验教学和科研、社会服务等内容,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把此项工作布置落实妥当,统筹协调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科研等管理人员认真填报,并于9月1日前准确及时地将基表统计数据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基表3报资产处,基表4-1、4-2报本科生院培养办,基表4-3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基表5、基表6报本科生院综合办)。
教育部、教育厅相关的文件和填报说明见附件1、附件2。各二级学院需上报的基表见附件3至附件7,按学年统计,即按统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数据。为方便开展工作,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联系人:
本科生院 张居华 88876646 高小龙(本科教学项目) 88836131
资产处 黄新华 88879242
科研部 刘 芳 88660026
研究生院 张江华 88877130
人事处 刘庆膂 88876603
科研部
人事处
资产处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201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