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践创新活动,根据“中南大学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放基金的申报
1. 凡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的二级单位均可申报。
2. 各二级单位须按照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开放管理制度的要求,研讨、制定本单位“2014年实验室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框架见附件2),要求方案具体、文字精简、内容具可操作性。
3. 根据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对实验室开放工作所需经费进行初步预算并填写《2014年中南大学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
4. 实验室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经费预算表经二级单位实验室开放工作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
二、 开放基金的评审
1. 本科生院将于3月份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内容包括:2013年度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开放效果;201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经费预算的合理性;“2014年实验室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预期效益和可行性。
2. 请相关二级单位收集汇总2013年度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开放效果的佐证材料存档备查(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活动的预约记录/申报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以及相关成果与奖励等支撑材料)。
3. 由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和校财政拨款确定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资助方案。
三、 其他要求
1. 获得基金资助的各二级单位须根据资助额度调整实验室开放内容,并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布(http://lab.csu.edu.cn)。调整后的开放实施方案报本科生院备案。
2. 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活动要有预约记录/申报书、实验记录或实验报告,以及相关成果与奖励等支撑材料,各二级单位负责学生的组织以及上述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3. 各二级单位须完善学生参与开放实验的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开放工作组认定之后,可给予学生相应的课外研学学分。
4. 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建设、指导和实验准备等辅助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负责进行登记、核准并计算工作量。
5. 学校将加强对各实验室的开放情况的过程管理和年度考核。各二级单位须根据统一要求对实验室开放基金使用情况和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本科生院。
为顺利做好2014年实验室开放工作,请相关二级单位于2014年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装袋后交至本科生院综合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inyisu@csu.edu.cn。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88876646
办 公 室:一办315
本科生院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