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中南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1,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教学成果应注重实用性、针对性,能够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推广应用价值。主要内容包括:
1.
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
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与学风建设,强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教学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
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报原则
1.
教学成果奖申报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鼓励支持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申报
。
2.
参与评奖的成果原则上应是国家、省部或学校正式立项的教改课题。
3.
已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应再次申报。
4.
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三、材料要求
1.
需申报我校教学成果奖的项目组和个人,请按要求递交如下材料:
(1)《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
(2)成果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
(3)相关附件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教材、新闻报道、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等),单独装订成册,1份;若成果为教材,提交教材至少2本或2套);
(4)国家、省部级单位关于批准该成果立项研究的文件复印件,校级立项研究课题提供文件批文号及课题名称,一式1份;
上述材料用牛皮纸袋统一封装,并将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请简表(附件3)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一个项目装一袋。
3.
凡未进行结题验收但准备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校级教改课题,经二级单位同意相关项目推荐后,还必须同时提供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一份;
(2)项目结题验收表一份(附件5);
(3)项目结题验收的有关附件材料一份。
4.
根据学校规定,每项申报成果交纳评审费200元,本科生院代计财处收取,用于教学成果奖评审的相关费用
联系人:穆克朗 88876646
88879266
四、时间安排
3
月12日-4月17日
各二级单位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初评,确定本单位推荐项目
4
月20日-4月22日
各二级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4
月23日-26日
本科生院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
4
月27日-5月15日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候选获奖项目并公示
5
月18日-5月22日
行文公布
五、奖项设立
本次评奖设一、二等奖,特别优秀的可授予特等奖。学校将从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省教学成果奖评审。
本科生院
201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