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第二届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的规定,学校决定对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
第二届委员会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估和提供咨询,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督导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做好换届工作是确保下阶段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前提与保障,是确保教风、学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换届说明
(一)委员会按职责分为教学建设督导组和教学质量督导组。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若干名。
(二)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课堂教学、教育研究、教学管理等业务专长的离退休干部教师和在职教师共同构成,进一步实现督导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进一步实现委员来源“三覆盖”,即“学院全覆盖、学科全覆盖、专业全覆盖”,形成一支年龄和学科结构合理的本科教学督导队伍。
(三)换届按照二级单位推荐、本科生院审核资格、学校审批的程序实施。
(
一)被推荐人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2
、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
、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突出;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5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管理、教学工作10年以上;
6
、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教学督导职责,确保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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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员会委员人选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各级“教学名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
一)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委员会委员推荐要求,在认真研究并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尽量覆盖各专业。推荐人数根据单位教师数量确定,教师数量大于100的推荐7人,教师数量小于100大于60的推荐5人,教师数量小于60的推荐3人(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各推荐5人)。
(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填写《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请推荐对象签字,并签属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交本科生院综合办。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
88876646
地址:本科生院综合办,一办
315#
附件1:中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附件2: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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