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5〕110号)文件(附件1)要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为每年9月1日—10月31日,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负责单位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分工一览表》,请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中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填报数据。
2.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5年9月30日。数据内涵说明及具体统计时间见附件6。
4.请各部门数据采集人(附件3)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各项数据表格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制定的格式填报,确保数据表格真实、准确、完整,还要注意与《中南大学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的数据相吻合,避免相互矛盾。
5.所提供的纸质文稿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填写《中南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见附件4),各单位采集人将数据采集审核表请单位负责人、主管校长签字,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本科生院综合办一办311,电子稿发邮件zhbl@csu.edu.cn。文档基本规范见附件5,表格文件名必须与附件6中一致。
附件:
1.《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5]110号)
2.中南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
3.中南大学数据采集责任人
4.中南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
5.中南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
6.《国家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
中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