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领导干部听课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南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字〔2016〕73 号)规定,为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和听课范围
(一)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含本科生院、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科学研究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选听全校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二)二级教学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听本单位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二、听课要求
(一)学校领导带头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 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 次;二级教学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二)听课人员每次至少完整听1学时课程;
(三)听课人员应在上课前进入教室,认真听课,不得中途离开;听课过程中注意了解和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学生上课的基本情况;听课后客观填写“中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以下简称“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听课人员应主动与师生交流,听取师生对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教师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必要时要与教师所在学院领导进行沟通交流。问题涉及到学校其他单位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相关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三、听课管理
(一)听课人员根据学校课程表自主确定听课时间、地点及课程;“听课记录表”可自行下载并打印,或到本科生院(一办315)领取。本科生院将会整理本学期开设的思政类课程课表递交至上述职能部门,供各级领导选听。
(二)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听课后,请及时将“听课记录表”(本人或所在单位办公室人员)交至本科生院(一办315),以便进行相关处理和归档。二级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由所在单位处理和归档,单位教务办在学期末向本科生院提交听课汇总表;
(三)本科生院负责对“听课记录表”中所记录的各项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总结,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并在学期末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金老师
地 点:一办315
电 话:88876646
本科生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