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新苗奖评定办法》(2018年7月修订)精神,决定评定2018年新苗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等级和奖金额度
新苗奖为校级单项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的数额分别为:一等奖5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5000元。新苗奖按条件评定,不限名额。同时具备多项获奖条件时,只评其中最高等级的奖项,不重复评奖。
二、评选范围
2018年被我校录取且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均可参加新苗奖的评选。
三、评定条件
所有参评者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1.一等奖的获奖条件为:高考人数40万以上(含40万)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下同)列文科1-150名,理科1-300名;高考人数20-40万的省份(含20万),高考投档成绩列文科1-100名,理科1-200名;高考人数20万名以下的省份,高考投档成绩名次列相应科类前千分之一(含)者。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竞赛名称见附件1,下同)全国决赛中个人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者。
2.二等奖的获奖条件为:高考人数40万以上(含40万)的省份,高考投档成绩列文科151-400名,理科301-800名;高考人数20-40万的省份(含20万),高考投档成绩列文科101-300名,理科201-600名;高考人数20万名以下的省份,高考投档成绩名次列相应科类前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含千分之五)者。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个人获得一等奖者。
3.三等奖的获奖条件为: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个人获得二等奖者。
四、评定程序
1.组织领导
新苗奖评定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评定程序
(1)9月22日前,符合条件的新生向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9月25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完成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编制成《2018年新苗奖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和有关材料原件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联系电话:88830279),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yingpeng@csu.edu.cn。
(3)9月27日前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复审。
(4)复审结果报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在校园网和“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书面提出,招生办公室在受理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公示期过后不接受异议。学校对公示无异议者进行表彰。
3.申请材料
凭高考成绩排名申请者,需提交含有高考成绩排名的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网上打印的高考成绩通知单需提供相应查询网址和账号密码),或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高考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必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科类、高考成绩、相应科类排名、相应科类全省考生人数等信息,自治区考生应当注明相应类别和该类别考生总人数)。
凭学科竞赛申请新苗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参评一等奖的,还需提供曾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证明原件。
附件1:国家规定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
附件2:2018年新苗奖初审汇总表
备注:
2018年高考人数40万以上(含40万)的省份有:河南、广东、四川、山东、安徽、河北、湖南、贵州、广西;高考人数20-40万的省份(含20万)的省份有:江西、湖北、江苏、陕西、山西、浙江、云南、甘肃、重庆、新疆、福建;高考人数20万名以下的省份有: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宁夏、北京、海南、天津、上海、青海、西藏。
中南大学本科生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