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相关二级学院:
我校部分基础、临床教师将参与2019年国家医学考试命题工作,承担部分学科的命题任务。由于该项工作属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委托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在本科教学工作量的认定中予以体现。经研究,决定对参与该项工作的专家组成员的相关工作进行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具体本科教学工作量折算认定办法如下:
一、认定依据
1、认定的教师范围为“专家组教师”,指经医学教育办备案的参与年度命题工作的全体专家组成员。
2、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此为依据由各临床学院教务部审核认定。
3、基础、生科、药学的教学工作量由学科负责人审核,由各二级学院参照以下标准自行认定。
4、具体明细见附表
二、认定程序
1、由各项目内容认定工作的负责人保存、整理本项工作的课时认定资料,审核人审核通过。
2、本年度工作结束时,全部审核通过的资料医学教育办整理汇总交本科生院认定。
3、本科生院认定后,下发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
三、该部分教学工作量与其他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同等对待,在各项需要认定本科教学经历的工作时,由本科生院予以认定。
本科生院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