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本科教学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必要手段。为做好2013年度实习教学工作,确保实习效果与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填报2013年度各专业年级实习计划与具体安排(见附表1)。文字材料与电子版请于4月16日前送、发至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105室,邮箱:sxk@csu.edu.cn,联系人:高小龙,电话:88836131)。
2、各学院必须成立实习工作检查组,由教学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实习检查工作。
3、本科生院将选派本科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各学院教授及教学管理人员、机关管理干部组成学校实习督查组,分组分片对全校学生的实习进行专项检查,并开展问卷调查(见附表2)。
4、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实习教学组织、实施方案,提前与实习基地单位联系、沟通,及时将实习计划、方案安排通报对方。
5、加强基地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努力建立一批多专业综合性基地,注重与基地的日常联络与沟通,不断改革实习教学和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6、实习结束,各实习队应进行实习小结。学期结束,学院应对全院实习情况进行相关统计和全面总结,交流实习经验。
7、校、院二级实习检查情况及结果将作为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