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一批离退休教师(专职)和在岗教师(兼职)担任本科教学质量督导专家。
一、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团队精神好。
2 .有较丰富的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经验,较高的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3.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专职督导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兼职督导专家年龄在45岁以上。
5.能保证有较充裕时间顺利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未在校内外兼任其他实职。
6.各级“教学名师”、“三十佳教师”以及省级教学大赛、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和本科生院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
2.深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第一线,检查和督导教学全过程,收集教学信息,分析教学状况,发掘优秀的教学典型,发现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学质量。
3.加强与二级学院的联系,指导、参与二级学院的教学法研讨活动,就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
4.专家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定期参加专家组集中学习、交流情况、研讨工作等。
5. 参加校外教学督导调研等工作。
三、选聘程序
1.专家选聘途径:
(1)自荐:符合教学督导专家任职资格的教师填报《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专家报名表(个人推荐)》(附件1)。
(2)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向本科生院推荐拟聘人选,填写《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专家报名表(学院推荐)》(附件2)。
2.交表时间:2013年6月26日前。
交表地点: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校本部一办316)。
3.本科生院审核,报学校审批行文聘任,聘期2年。
四、专家待遇
1.学校颁发教学督导专家聘任证书。
2.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作数量和质量给予教学督导专家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劳务报酬。
联系人:聂老师,电话:88830409
本科生院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