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及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工作安排,2013下半年本科生补考工作要求及程序如下:
1、 时间:补考工作须在9月8日前完成。
2、 考试对象:按规定申请了缓考,或本学期初修而考试不及格的可以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旷考或重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补考。请考生凭证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个别没有指定考场的考生还须携带允许考试的证明(如已获准的缓考申请书等)到该课程最后一个考场考试。
在修业年限内且无考试违纪行为的结业生,可以申请参加该次课程同堂同卷补考。另外结业生可申请安排单学期课程、双学期的停开课程考试。符合条件的结业生应在8月29日向原学院提交返校考试申请,各学院按开课学期分课程整理好结业生考试名单,将公共课程考试名单在8月30日12:00前交本科生院培养办(联系人:校本部:余肖勇,电话:88836121,铁道校区胡幕根,电话82656608)。
无考试资格或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到考场考试的学生成绩无效。
3、 公共课、跨学院课程补考由本科生院培养办负责安排,在8月31、9月1日考试。补考名单由本科生院培养办提供,制卷和监考选派由开课单位负责(铁道校区只派主监考即可)。结业生单学期公共课程、双学期停开公共课程补考由本科生院培养办安排在9月4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请各学院教务员将专业课补考及结业生专业课考试安排在9月4日前完成。
5、 请各开课单位按期末考试要求配齐监考教师,并在考前将补考安排(含人数、监考安排)报本科生院培养办。
6、 请任课教师按规定及时评定补考成绩,9月7日前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做好试卷归档工作;公共课、跨学院课程补考成绩可以由教务管理员指定成绩录入人,负责课程的补考成绩录入。结业生成绩请及时报送本科生院培养办。
7、凡开课单位、任课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补考组织、成绩登录,影响开学初的学籍管理,将按《中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科生院
2013年8月28日
附件:
1)2013年下半年本部公共课补考安排表
2)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
3)专业课不及格学生名单处理软件
4)2013年下半年铁道公共课补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