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班: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已临近,为规范做好考试管理工作,按照《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与发布
1、公共统考课程的考试安排由本科生院负责,现已发布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未经批准,不能变更。
学生所在学院提前打印好考试安排发至学生班,学生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公共统考课的具体安排。
2、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承担课程的考试安排(本科生院安排的统考课程除外)。各专业的考试周内至少应安排2-3门必修课或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所需教室到一办公楼310(铁道校区在世纪楼805)办理。
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安排,注意做好专业课的考试与监考安排,提前将安排通知到学生,包括重修学生。考试安排总表(含监考和巡考安排)提前一周报本科生院培养办(邮箱kszx@csu.edu.cn)。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按照《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制订本单位的考试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1)考前召开全体教师考前准备会议、监考教师行为规范培训会议、全体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2)建立考风考纪建设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考试安全责任。抓好考试秩序管理,严肃处理教师不认真履职、学生考试违纪的行为,促进考风建设。
(3)通过坚持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考试氛围建设,形成优良考风。
2、各课程命题组(教师)在考前2周按统一格式准备好A、B两套试卷,填报《中南大学课程命题、审题、制卷登记表》,由教研室主任抽取一套后交各校区指定的印制点印刷。命题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试题保密制度,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3、考试由开课学院组织。考前准备好考试所需材料和考场学生名册。学院安排的考试提前告知电教管理室申请教室屏蔽(铁道、湘雅校区,可在教室自行启动屏蔽)。
4、各学院安排的课程考试按要求配备足额的监考人员,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派出,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派出。任课老师需到考场组织考试,原则上不能委派研究生参加监考,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方可参加监考,不允许研究生担任主监考,同一考场不允许同时安排两名研究生监考。
5、所有在编在岗教师都有监考义务。监考人员一经排定,不得擅自调换其他人员代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由所在学院考务工作组安排人员替代;严禁监考人员私自调换监考考场。
6、主监考是考场的第一责任人,监考人员对本考场的考风和考试工作负责。熟知考试要求,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按《中南大学监考人员守则》(附件2)实施监考。开考前将自己的姓名、单位写在黑板上,亮名身份上岗。主监考至少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和答题纸,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开考前5分钟向考生宣讲考试规则和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要求考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到;按时发放、回收试卷;认真填写《中南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如实上报学生违纪舞弊行为及有关事实材料。对包庇隐瞒学生违纪行为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7、加强考试的监督与检查。每场考试本科生院和各学院均要安排管理人员到场巡视,检查督促监考人员尽职尽责,处理突发事件。巡视人员发现监考人员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有权警告、制止。
8、学生必须持校园卡或两证(身份证与学生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中南大学学生考试规则》(附件3),自觉维护优良考风。学校对违纪、舞弊学生将按《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9、实施考场远程视频监控。本科生院对各课程考试过程实施全程录像,一旦发现问题,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10、广大师生对各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勇于举报,凡发现有作弊事实者,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88877200、88836121
举报信箱kszx@csu.edu.cn
本科生院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