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为准确统计本科实验教学数据,全面核实实验教学用房情况,本科生院决定从2013-2014学年起在上报教育部、湖南省的《本科实验教学信息数据表》中增加“实验地点”栏目,并要求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对已经上报过的2012-2013学年的实验教学信息数据补充“实验地点”信息,时间紧急,请单位及时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在《本科实验教学信息数据表》(见附件1)上认真、仔细填写本单位2012-2013学年本科教学实验项目的“实验地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实验地点”栏目的填写格式为:校区+楼栋名+实验室门牌号。为方便填录,校区用代码标示:B为本部,T为铁道校区,X为湘雅校区。楼栋名则可用简称。
3、表中其余栏目数据不得改动,如确实要增删改动的,请在表上将改动的项目标红并由单位出具书面报告。
4、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附表1” 于2月28日17:00前送交或发送至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105室,邮箱:sxk@csu.edu.cn,电话:88836131,联系人:高小龙)。
附表1:中南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实验教学信息数据表
本科生院
201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