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字[2014]10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实习教学经费应单列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下拨给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经费不低于60%的部分必须用于实习教学(划入实习教学经费帐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实习经费暂不强制单列,由各学院决定使用管理方式。2015年起,学校下拨经费时将统一给各学院单设“实习经费”帐户,并将60%比例的教学经费直接划入“实习经费”帐户,专款专用。
二、2014年各学院实际用于师生实习的经费不得低于学校下拨教学经费的60%。本科生院将会同计划财务处对各学院实习经费的比例与具体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凡未按规定将60%教学经费用于师生实习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教学经费下拨时“扣减”。
三、二级学院实习教学经费必须且只能用于师生实习(包括实习联系与实习检查等),各学院可以通过自筹等渠道对实习教学经费进行补充。实习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之中。
四、各学院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实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学生实习补贴标准,努力减轻学生实习负担。
本科生院
计划财务处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