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及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工作安排,2015年上学期本科生补考工作要求及程序如下:
1、时间:补考工作须在3月11日前完成。
2、考试对象:按规定申请了缓考,或本学期初修而考试不及格的可以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旷考或重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补考。
修业年限内且无考试违纪行为的结业生,可以在3月2-5日提交补考申请参加该次同堂同卷课程补考。
3、学院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公共课、跨院系课程补考由本科生院安排,预定在3月7、8日考试,新校区预安排表见附件1(铁道、湘雅校区以校区安排表为准),补考名单由本科生院培养办提供,制卷和监考选派由开课单位负责。
4、请各开课单位按期末考试要求配齐监考教师,并在考前将补考安排(含人数、监考安排)报本科生院。
5、请任课教师按规定及时评定成绩,考后三天内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做好试卷归档工作;公共课、跨院系课程补考成绩可由管理员指定成绩录入人。
6、凡开课单位、任课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补考组织、成绩登录,将按《中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