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及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工作安排,2015年下学期本科生补考工作要求及程序如下:
     
    
     1
     、 时间:补考工作须在9月11日前完成。
     
    
     2
     、 考试对象:
     按规定申请了缓考,或本学期初修、重修考试不及格的可以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旷考者不能参加该课程补考。
     
    
     在修业年限内且上学期无考试违纪行为的结业生,可以申请参加该次课程同堂同卷补考,考试地点在相应校区当门课程考试的最后一个考场;结业生停开相关课程补考单独进行
     。
     
    
     3
     、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具体补考科目及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客户端中进行查询,导出后进行相应安排。具体操作为:考试事务子系统--考试任务--查看学生补考情况--承担单位--课程→补考学生—检索。
     
    
     4
     、
     公共课、跨学院课程补考由本科生院培养办负责安排,定在8 月28-30日考试,
     校本部及铁道校区公共课程补考安排表
     见附件1(湘雅校区非公共课程补考安排由医学教务办通知)。补考课程制卷由课程负责人到本科生院指定地点印制,监考由开课单位负责选派。
     
    
    
     5
     、 请各开课单位按期末考试要求配齐监考教师,并在考前将补考安排(含人数、监考安排)报本科生院。各学院应安排管理人员到场巡视,严肃考风考纪,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6
     、 请任课教师按规定及时评定成绩,考后三天内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做好试卷归档工作;公共课、跨院系课程补考成绩可由管理员指定成绩录入人。
     
    
     7
     、 凡开课单位、任课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补考组织、成绩登录,将按《中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8
     、特别说明:由于本次考试允许重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参加补考;虽然补考时间增加了一天,但也可能出现补考课程时间冲突的现象,如有,请相关同学提前到培养办登记(
     校本部:二办
     344
     ;铁道校区:世纪楼
     805
     )
     ,以便妥善解决。
     
    
    
                本科生院
     
    
                   2015
     年8月26日
     
    
      
     
    
      
     
    
     附件:
     1
     )中南大学校本部及铁道校区公共课程补考安排表
     
    
     2
     )课程补考安排及查询
     (
     公共课
     )
     操作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