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见附件1)精神,将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由本科生院负责);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由报考学校负责)。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其成员如下:
 组长:胡岳华
 副组长:高山  李亮
 组员:李劼  黄健陵  廖济忠  李景升  范晓慧  刘铁雄
 秘书:董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负责具体推荐组织工作。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院系具体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要求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名额分配
 根据(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校推免生不设定校内、校外指标,以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推免生的推荐选拔条件见中大教字〔2012〕104号、有关文件和本通知。
 我校推免生总指标为1325个,分为专项指标和面上指标,推荐阶段只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另研究生支教团有13个招募指标,专项下达,专项使用;东北师范大学补偿指标2个,国防科技大学补偿指标9个,补偿指标根据对方学校来函要求,由学校专项对口下达。
 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1)专项指标:各类学科竞赛专项103名。
 (2)面上指标:共1222名,含各类班(工程试验班、升华班、科学班、卓越医师班、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国防生、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特长推免生、面上专业分配指标等。具体指标分配见表1、表2。
 表1    面上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名称  | 
    指标数  | 
    备注  | 
   
   
    1  | 
    地质工程(T)  | 
    17  | 
    高级工程人才 试验班  | 
   
   
    测绘工程(T)  | 
    18  | 
   
   
    采矿工程(T)  | 
    16  | 
   
   
    矿物加工工程(T)  | 
    19  | 
   
   
    冶金工程(T)  | 
    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T)  | 
    22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T)  | 
    1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T)  | 
    2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T)  | 
    21  | 
   
   
    热能与动力工程(T)  | 
    17  | 
   
   
    交通运输(T)  | 
    19  | 
   
   
    土木工程(T)  | 
    20  | 
   
   
    化学工程与工艺(T)  | 
    19  | 
   
   
    软件工程(T)  | 
    17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T)  | 
    12  | 
    科学班  | 
   
   
    3  | 
    应用物理学(T)  | 
    11  | 
   
   
    4  | 
    物理升华班  | 
    23  | 
      | 
   
   
    5  | 
    化学升华班  | 
    31  | 
      | 
   
   
    6  | 
    卓越医师班  | 
    24  | 
      | 
   
   
    7  | 
    生命科学基地班  | 
    5  | 
      | 
   
   
    8  | 
    国防生  | 
    21  | 
      | 
   
   
    9  | 
    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特长  | 
    47  | 
      | 
   
  
 
  
 表2  专业分配指标表
 
  
   
    学院  | 
    专业  | 
    指标数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地质工程  | 
    14  | 
   
   
    地理信息系统  | 
    6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3  | 
   
   
    测绘工程  | 
    6  | 
   
   
    生物医学工程  | 
    6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5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采矿工程  | 
    7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9  | 
   
   
    安全工程  | 
    8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矿物加工工程  | 
    13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5  | 
   
   
    生物工程  | 
    3  | 
   
   
    生物技术  | 
    3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冶金工程  | 
    14  | 
   
   
    环境工程  | 
    7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3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9  | 
   
   
    材料化学  | 
    9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2  | 
   
   
    微电子制造工程  | 
    3  | 
   
   
    车辆工程  | 
    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6  | 
   
   
    自动化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9  | 
   
   
    电子信息工程  | 
    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9  | 
   
   
    通信工程  | 
    11  | 
   
   
    信息安全  | 
    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4  | 
   
   
    物联网工程  | 
    6  | 
   
   
    信息安全与大数据研究院  | 
    医学信息学  | 
    5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12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7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  | 
    10  |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 
    16  | 
   
   
    物流工程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54  | 
   
   
    工程管理  | 
    7  | 
   
   
    工程力学  | 
    3  | 
   
   
    消防工程  | 
    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7  | 
   
   
    统计学  | 
    9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3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4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9  | 
   
   
    应用化学  | 
    17  | 
   
   
    制药工程  | 
    6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会计学  | 
    12  | 
   
   
    财务管理  | 
    14  | 
   
   
    金融学  | 
    1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7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5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6  | 
   
   
    日语  | 
    2  | 
   
   
    法语  | 
    2  | 
   
   
    西班牙语  | 
    3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建筑学  | 
    7  | 
   
   
    城市规划  | 
    5  | 
   
   
    艺术设计  | 
    13  | 
   
   
    工业设计  | 
    6  | 
   
   
    音乐表演  | 
    4  | 
   
   
    法学院  | 
    法学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3  | 
   
   
    湘雅医学院  | 
    临床医学(五年制)  | 
    32  | 
   
   
    基础强化班  | 
    3  | 
   
   
    精神医学  | 
    3  | 
   
   
    麻醉学  | 
    3  | 
   
   
    医学检验  | 
    8  | 
   
   
    药学院  | 
    药学  | 
    8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5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8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五年制)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4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21  | 
   
   
    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学  | 
    6  | 
   
   
    行政管理  | 
    9  | 
   
   
    航空航天学院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注:1.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
 按专业进行排名(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2.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
 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2016届学制为四年制的推免生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8个学分且及格的、学制为五年制的推免生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10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保研资格)。
 3.各类试验班、国防生、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特长推免生的排名按所在类别排名,
 其他推免学生的排名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专业排名为准。   
 4.将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附件2、附件3。
  
 三、工作要求与日程安排
 1.9月12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通知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包括推荐细则、推荐名额等),并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公示,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317,联系电话:88836971,E-mail:3176018608@qq.com)。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2016届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 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特长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由学工部、团委、体育部、武装部等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确定后将名单报送到本科生院。
 3.支教团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确定后将名单报送到本科生院。
 4.9月12日-15日,各学院、相关处(部)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2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天。
 5. 各单位在本单位网上公示名单的同时,将电子稿发给本科生院(3176018608@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公示名单),其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5天。
 请各单位9月15日下午4:30之前将附件2、3纸质文档及附件3的电子文档报培养办(3176018608@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生)
 四、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16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序号  | 
    审核类型  | 
    学生推免类型  | 
    归口单位签字盖章  | 
   
   
    1  | 
    文化课成绩审核  | 
    所有学生  | 
    学生所在院教务  | 
   
   
    2  | 
    推荐意见审核  | 
    专业分配名额的学生  | 
    各院教学院长  | 
   
   
    医学类学生  | 
    本科生院医学教育办  | 
   
   
    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    | 
    学生所在院教学院长  | 
   
   
    升华班  | 
   
   
    科学班  | 
   
   
    学科竞赛  | 
    各院教学院长  | 
   
   
    支教团  | 
    团委  | 
   
   
    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特长  | 
    学工部、团委、体育部、武装部  | 
   
   
    国防生  | 
    军选办  | 
   
  
 
 五、其他事项 
 1.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3.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9月28日)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网址为http://gra.its.csu.edu.cn/yjsy/,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2.中南大学2016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3. 中南大学2016年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南大学本科生院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