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高函〔2018〕2号)、湖南省文件(湘教通〔2018〕1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实施,落实赛事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组长: 陈翔
副组长:蒋建湘 朱学红
成员:陈立章 杨芳 杨旭东 胡杨 蒋直平 张忠生 李昌友 姜锋
白 毅 安少波 陈 嘉 陈志永 陈子华 戴吾蛟 邓 栗 丁红珊
丁 果 范明献 冯芬玲 郭克华 何桂强 胡剑宏 胡小清 胡长平
胡志刚 黄 凯 李奉华 李华东 李建军 李 昆 李善妮 李孜军
凌春雨 刘谭明 刘有才 刘志刚 卢红梅 罗自强 马国荣 马 俊
毛俊响 彭春丽 任国峰 任胜钢 史建权 孙克辉 孙 胜 孙志强
唐 媛 田庆华 涂杜思 王 昊 王卫东 王玉辉 吴世明 吴希林
谢 群 杏建军 徐克前 许林勇 许源源 杨华明 杨文地 杨雪宾
杨 鹰 易险峰 袁世平 袁运长 张国刚 张怀亮 张金学 张 凯
郑洲顺 周谨平 朱 力 朱晒红 朱忠平
(二)大赛指导专家组
聘请校内外资深专家和创业导师,成立大赛指导专家组,指导协调大赛相关活动,并评定校级比赛成绩。
三、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包括以下参赛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要求
所有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以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 年5 月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下要求相同)。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 年3 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下要求相同)。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两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
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以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师生共创项目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的项目,可报名并直接参加全省大赛第三轮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是不参与省赛评奖。
请各二级学院严审项目报名资格,指导学生报名参加符合要求的赛事类别,赛事过程中如发现参赛条件、资质不符或者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青年红色逐梦之旅”赛道
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现有扶贫对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赛事活动等有关事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六、赛程安排
全国大赛采用校级赛、省级赛、全国赛三级赛制,校级赛程及相关安排如下(实际赛程将根据省级赛和全国赛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一)赛事安排
校赛采用院赛和校赛两级赛制:院赛要求在于6月15日前完成。校赛在7月15日前完成,择优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符合上级文件相关要求和条件的优秀项目可直接进入校赛。校赛将评选优秀项目、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对获奖师生及单位将予以表彰与奖励。
6月15日前,完成参赛项目团队初报名及学院比赛;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3);学院按院赛成绩填报《汇总表》(附件4),“互联网+”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汇总,纸质材料(附件3、附件4和项目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报送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322室,电子材料发送到csucxcyds@163.com ,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以“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
6-7月份,学校将邀请全国资深专家对团队进行培训。校院两级举办系列培训、沙龙、讲座等活动,做好项目训练、指导和培育。
(二)参赛报名
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http://www.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系统报名上传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8月31日。未在竞赛官网报名注册的参赛团队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三)全国及省级比赛安排
具体要求和安排参见附件1、附件2及竞赛官网系统,并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鼓励学生踊跃参赛,展示中南大学学子风采
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团队必须报名参赛,师生共创项目必须报名参赛,参赛情况将作为创新创业项目锻炼、展示和进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参赛的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营”,并完成相应学习培训。本项赛事已纳入学校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二)鼓励师生共同参赛,推进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
本届比赛鼓励师生共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参赛,我校须充分发挥诸多领域的科创优势,来提升参赛项目质量。鼓励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和创客空间指导教师,带领学生依托相关成果投入创新创业实践,提高参赛项目及作品水平,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目的。
(三)鼓励学院广泛发动,扩大参赛规模提高项目质量
鼓励二级学院广泛发动,组织师生积极参赛,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参赛,鼓励博士研究生带头积极参赛,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优秀校友参赛,增加赛事覆盖面,形成梯队,扩大参赛比例和规模,厚植学校双创文化。
(四)精心组织赛事实施,完成工作要求和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学院大赛负责人、联系人,配备专业指导教师,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院赛,协同推进大赛各项赛事顺利进行。相关工作人员信息请于 5月28日之前报校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
2.精心组织赛事。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依托辅导员、班主任、创新创业教育专干、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等力量做好宣讲动员,扩大参赛比例。按照学校整体安排做好项目推荐、选拔、指导和帮扶等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对各高校学生比赛参与度有相应要求,要求每所院校参赛人数须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2%,鼓励多报并合理安排报送比例。
3.强化工作保障。学校将给予经费用于支持开展院赛,并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相应的激励政策。
大赛获奖情况将纳入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校“双一流”项目遴选和经费分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符合湖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4.做好沟通协调。各二级学院联系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与信息报送等工作。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周江洪、肖双江,联系电话:0731-88877982、88877983。
请各二级学院联系人和参赛团队负责人加入到学校大赛工作QQ群:634712229。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
附件2: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137号)
附件3: 中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4: 中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5.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2018.03版-学生端
中南大学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教高函【2018】2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