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奖励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深化发展。根据《中南大学“格林美创新实践奖”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度格林美创新实践团队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中南大学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分国籍)组成的创新实践团队,均可提出申请基金奖励;申请人必须是团队第一参与人。
创新实践团队奖每年奖励10个团队,奖励不分等级,奖励金额为2万元/项。
(一)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创新实践团队可以申请“格林美创新实践奖”(所有材料至当年的8月31日),经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初审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评选范围: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关爱他人,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正派,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创新、创造与实践、调查活动,在学术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等方面通过思维创新、付诸实践并取得了不落俗套、不同凡响的突出创新成果,该成果对科技进步、改善环境、改善民生、造福未来、促进社会发展具有实质作用以及积极的正能量影响。
(二)为鼓励学生参与创新与实践活动,激励创造与实践,培养创新型人才,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纳入评选范围:
1.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了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形成了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但发表人所属单位必须标明为中南大学,且发表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2.获得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具有潜在经济价值或社会效益或者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成果和国家发明专利;
3.在国际、国家、省级竞赛中获得了良好、提升学校声誉的奖励。尤其在教育部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科技部、人社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相应成绩者优先;
5.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工作,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正能量影响。
(三)以团队名义获得成果的,只能申请创新实践团队奖;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四)学校、二级学院有权主动将符合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优秀团队纳入评选范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符合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优秀团队推荐给学校,纳入评选范围
(五)采取奖项就高评定原则,申请者要根据所获的最高奖项申报,不重复申报;按团队申报,按团队评定,以荣誉证书上名单为准;凭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申报,不重复奖励;评审为优中选优,择优奖励,实际奖励人数以宁缺毋滥为原则,当年剩余名额顺延至下一年
1.各申请奖项的同学及团队请于2018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第一参与人所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干。
2.各学院根据评审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并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二办公楼312室,联系电话:88877983)。
3.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听取意见,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1.申请者必须如实填写《格林美创新实践团队奖评申请书》(附件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获奖(专利)证书复印件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申请书、获奖(专利)证书复印件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均一式10份,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汇总表只需交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到csucxcypxp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