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0年6月启动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国家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为主动服务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南大学于2009年在国内高校中率先开办“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积极探索高级工程人才的培养新模式。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的培养理念与运行管理模式有效对接了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2010年成为首批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985”高校之一。2010年,成为首批进入教育部“卓越计划”高校。
“卓越计划”的主要目标: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以实施“卓越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卓越计划”基本原则: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提出行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指导高校和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实施卓越计划。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校参与卓越计划,高校在工程型人才培养类型上各有侧重。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和企业通过校企合作途径联合培养人才,要充分考虑行业的多样性和对工程型人才需求的多样性,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工程师后备人才。
“卓越计划”实施领域:卓越计划实施的专业包括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要特别重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适度超前培养人才。卓越计划实施的层次包括工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培养现场工程师、设计开发工程师和研究型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工程师后备人才。
“卓越计划”实施措施:(一)创立高校与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二)以强化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三)改革完善工程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制度;(四)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五)教育界与工业界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标准。
来自《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2年05月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中国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中国司法人才培养质量。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任务,针对法学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目标定位在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组织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着力解决好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建立法律人才培养国家标准。根据各类高素质执法、司法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分类培养标准,充分体现实际部门对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
(二)改革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根据高校法学院系基础和特色,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不同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探索“学校-实际部门共同培养”和“国内-海外联合培养”的培养模式。
(三)建设法学师资队伍。通过建立高校与实际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渠道,建立一支具有广阔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结构”法学师资队伍。
(四)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二期为载体,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实践平台建设项目”。
中南大学为国家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并从2012年起开办卓越法律人才试验班。
来自《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