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教字〔2004〕10号
印发《中南大学关于非英语考生入校后
英语教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关于非英语考生入校后英语教学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学 英语 规定 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关于非英语考生入校后
英语教学的补充规定
根据《中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非英语考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非英语考生入校后英语教学补充规定如下:
1.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按照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形式组织安排教学。
2.第一至第四学期,以初级英语课程作为基础英语必修课,学时256,学分16。
3.第五至第七学期,开设大学英语选修课,学时192,学分12;增加的学分累加进选修总学分中,但不能替代其他选修学分。
4.本科学习期间,非英语考生参加校内各项考核、评优时,需要以英语成绩作为条件的,以其初级英语成绩作为依据。
5.非英语考生在校期间英语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
6.本补充规定自2003级学生开始施行,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非英语考生。凡原有规定、办法等与本补充规定内容不符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