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教字〔2012〕104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本科生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保证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其职责为贯彻国家、省推免生文件精神,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学校推免生工作,并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免生指标分配至二级单位等。
2.各有关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推免生工作组(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应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制度,制订和完善科学的推免生评价体系,按学校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生工作。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3.二级单位应创造条件吸纳优秀学生攻读硕士学位,同时也鼓励我校学生到其他招生单位继续深造。
三、推荐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端正、品行良好、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纪处分。
3.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授予学位要求(艺术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4.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5. 推免生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选择条件:
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1. 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前20%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非外语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六级成绩520分及以上者、外语类专业国家外语专业四级成绩优秀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25%。
3. 在SCI、EI、CS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者,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前两名者,经两位以上学科专家鉴定认可后,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5.在校学习期间,学科竞赛获奖认定范围为《中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的“中南大学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和“挑战杯”等。除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前五名、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国家级特等奖者,满足必备条件即可直接推荐外,获国家级二等奖前三名、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者专业年级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或获省级一等奖前二名者专业年级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
6.升华班、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科学班、医学教改班等各类试验班学生须满足相关文件规定。
7.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必须满足《中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留校担任辅导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8.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推免生选拔办法。
9.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必须满足《中南大学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选拔办法》规定,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专项下达,专项使用。
(三)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当年9月10日公布的成绩为准。
2.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方面的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以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
四、推荐程序
1.推荐工作于每年9月至10月进行。
2.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分配至二级单位。
3.二级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择优筛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推免生名单。
5.推免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至当学年度结束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六、本办法从本科四年制2011级、五年制2010级起开始执行,原《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3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