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转学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1.学校受理时间:每年5月10日、11月10日(公休日不受理)。
2.学校受理地点:一办公楼本科生院培养办.
三、申请转出中南大学的流程
1. 申请转出中南大学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学院已审核签字盖章的《中南大学普教本科学生转学申请表》(此表在一办317取)。
②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已在上签署同意意见。
③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④转入学校拟接收函(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在函中明确: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的最低分数。
⑤ 因病转学的学生须提供湘雅附一或湘雅附二或湘雅附三医院的检查和诊断证明以及之前的相关治疗证明;学生所在院提供日常管理(如因病请假、申请休学等)等证明材料。
⑥学校成绩库打印的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⑦学生在校现实表现证明(盖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公章)。
2、学校审核、研究,通过后在本科生院公告栏公示5天。
3、学校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一式四份(本省转)或一式五份(跨省转))。
4、本省转,由接收学校送省教育厅审批;跨省转,由转出学校送省教育厅。
5、学生将双方学校、教委签字、盖章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登记表》返回学校。
6、学校相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和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处理。